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田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工业园中南部的厂区内新建污水处理项目。根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田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该项目拟建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工业园,总投资9306万元。项目设计处理水量为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洪海 联系方式:186533613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翠娥 联系方式:025-85280708 传真:025-85281757 电子信箱: khhb1980@vip.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搜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通过综合分析(环保措施、风险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确定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清洁生产、事故风险防范为评价重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电话、传真、信函、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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