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华制药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相关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华制药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化工产业园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内
主要建设内容: 利用二分厂现有土地,新建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0118.72平方米,购置安装脱色罐、聚合罐、薄膜蒸发器、离心机、沸腾干燥器、粉碎机、公用设备等400台套。碳酸司维拉姆生产能力从200t/a提升至1000t/a。
产品方案:碳酸司维拉姆生产能力从200吨/年提升至1000t/a
建设性质:扩建
工作制度:年运行8000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张店区昌国东路22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振华 18453351952
e-mail:909875310@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洋平 15092300916
e-mail:15092300916@139.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1)根据备案文件核对拟建项目行业类别;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梳理拟建项目包括法律法律、地方政策等在内的编制依据;
(4)根据拟建项目工艺资料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评价等级、执行标准等内容;
(5)梳理企业现有项目,核实现有项目合规性,对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量及浓度达标性等内容进行分析;
(6)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及其所在区域污染源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7)根据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分析;
(2)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
(3)对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2)对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4)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5)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与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向我单位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参与下载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