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时间: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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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制药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2.项目概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位于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昌国路229号,综合考虑产品市场以及企业自身技术实力,经过论证,拟投资12077万元,在二分厂现有厂区内氢可厂房西侧预留空地处新建1座4层产Ⅲ中心厂房,属于204车间,用来建设新华制药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根据备案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在二分厂现有厂区内氢可厂房西侧预留空地处新建1座4层产Ⅲ中心厂房(属于204车间),该厂房东侧1-4层区域新建1条800t/a碳酸司维拉姆生产线,该生产线与在建的1条200t/a碳酸司维拉姆生产线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规律、产品质量标准一致,各自生产,互不影响。扩建后,全厂碳酸司维拉姆的产能为1000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网页附件2,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周边5km范围内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网页附件1

五、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项目有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公众意见表提交,反映与项目有关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昌国路229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33-2195439

环评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199号

联系人:刘洋平

联系方式:15092300916

e-mail:15092300916@139.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公众意见表_新华制药高端API产业创新中心项目.docx


附件2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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